2017年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申报通告
- 2017-08-07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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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申报通告 |
发布日期:2017-08-01 字号:〖大 中 小〗 |
邹区镇、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根据《常州市钟楼区关于印发〈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钟政发〔2013〕26号)、《常州市钟楼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钟楼区区长质量奖评审规则〉的通知》(钟质强办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申报2017年度钟楼区区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钟楼区“区长质量奖”是钟楼区区政府在质量管理方面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授予我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每年评定一次,获奖组织不超过5家,可以少额或空缺。 钟楼区“区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专业性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以及相关行业先进的国际通行管理体系。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2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6、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集团总部必须具备以上6项条件,其在我区的控股公司须符合2-6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2、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3、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4、如实、完整填写《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5、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和车间一级。 上述第1、2、3、4项材料需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第5项需单独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并辅以目录和页次。 四、申报方式 采用书面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企业申报材料报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由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预审、推荐工作,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常州市钟楼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9月30日 常州市钟楼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云龙,联系电话:0519-88891768。 附件:2017年度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常州市钟楼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附件:2017年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