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武进区区长质量奖 申报的通知

2019-09-12 10:20:00
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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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武进区区长质量奖

申报的通知


武质奖评办发〔20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为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激励全区各类企业(组织)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断追求卓越,促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依据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130号)、《关于印发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规则的通知》(武质奖评发〔2016〕1号)。

二、 申报主体

武进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每年奖励企业(组织)不超过3个,可以空缺。

三、申报条件

1、在武进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总额1.5亿元以上,其中服务业企业5000万元以上);

2、符合国家、省和我市、区产业、质量、环保、安全和财税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运行3年以上;有效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报组织的主要经济、技术、科研、安全、能耗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公益性业务的申报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申报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6、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集团总部必须满足以上6项条件,其在我区的所有控股组织需符合第2~6项基本条件。 

四、申报材料 

1、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2、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3、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4、如实、完整填写《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5、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第1、2、3、4项需提供1份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第5项需提供一式二份书面材料(软封面单独装订),并辅以目录和页次。 

申报表可至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详见《2019年武进区区长质量奖申报通告》)。

五、组织推荐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组织)的申报推荐工作。企业(组织)的申报材料报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七、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姚刚、赵欣慰,联系电话:86310316。

 

 

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武进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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