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6-15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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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8-06-12 14:48:01
文  号: 苏人社发〔2018〕155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宁部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24号)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二、申报要求

    (一)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2017年6月1日后来华工作的人员可申报)。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人才)。根据科技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其他说明。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不再视为破格。申报人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与此前批次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应附破格说明材料。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往年已入选“千人计划”的人选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按属地原则,各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在宁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下载国家“千人计划”客户端,填写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客户端软件、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请从www.1000plan.org下载)。

    (一)纸质申报材料。

    1.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余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②护照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如有中文版本,请一同上报);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⑦奖励证书复印件;⑧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2.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请务必保证汇总表信息准确无误。

    2. 申报人2寸蓝底证件照。

    3. 申报人个人陈述视频。申报人个人陈述视频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5分钟左右;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上传。

    用人单位须将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电子版上传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pingshen.1000plan.org)。已申报过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时间为6月10日至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上传材料不得有涉密信息。

    (二)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

    1. 电子版材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人2寸蓝底证件照和个人陈述视频,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在宁部省属单位汇总后统一刻入光盘(请勿用U盘)报送。每位申报人的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HILL)。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2. 纸质材料。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另附。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项目、专业领域。我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

    六、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申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材料关。要吃透科技部申报通知文件的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用人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对申报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联系人:陶飞,025-83236169,js83236098@163.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211室省人社厅外专局(210008)。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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