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省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7-12-29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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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信委 jssjxw.jiangsu.gov.cn 日期:2017-12-27 来源:企业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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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经信企信〔2017〕959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61号),推进实施《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经信企信〔2017〕879号),持续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发展,现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省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及企业级“双创”要素汇聚平台、产业链级“双创”要素汇聚平台、研发设计能力开放平台、生产制造能力开放平台、“双创”孵化能力开放平台、新型生产制造模式平台、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平台、区域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等8个方向,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2017年示范平台遴选包括4个领域8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已认定为2016年江苏省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二)请各地经信委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以EMS邮寄形式统一报送至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包括各地经信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和《2017年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等,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加盖公章。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2个方向的一式四份,3个方向的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采用随附光盘(1张)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命名格式为“地方-排序-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
附件:2017年江苏省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申报书
联系人:王晓荣 025-83398264
邮 箱:867446918@qq.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6室(210016)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2月27日
2017年江苏省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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