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全流程服务的说明
- 2018-09-20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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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贯标评定全流程服务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质贯标,进一步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全流程监督与服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gltxgb.cspiii.com,以下简称贯标系统)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gltxpd.cspiii.com,以下简称评定管理平台)进行功能完善,并依据完善后的系统功能进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全流程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平台功能完善
1.贯标系统首页“体系试运行”阶段将增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单位提交该阶段材料的系统操作时间,显示为“体系试运行时间”;
2.评定管理平台评定机构管理员界面“受理申请阶段”将以提示信息的形式增加显示申请评定单位在贯标系统中所填写的“体系试运行时间”以及提交“体系试运行”阶段材料的系统操作时间。
以上功能自2018年9月12日正式上线。
二、贯标评定全流程服务完善
为增强贯标有效性,提高贯标质量,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单位宜在贯标过程中及时填报贯标系统。
为确保申请评定单位建立和实施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且已有效运行,申请评定单位应在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发布实施、正式有效运行3个月及以上,并且已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后进行评定申请(注:内审和管理评审应在管理体系试运行3个月以后进行)。
评定机构在受理评定申请以及评定工作委员会在合规性审查时,将以贯标系统中“体系试运行”阶段提交材料的最终系统操作时间为依据,对申请评定单位体系运行时间进行查验。对于体系运行时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评定单位,2019年1月12日起评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评定申请,2019年2月12日起评定工作委员会将在合规性审查时驳回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