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03 08:46:00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转贴
2931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省委一号文件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2020年继续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各地要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把产业链留在乡村,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1. 建设条件

    各地按照原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17〕12号)明确的总体要求、建设重点与内容、申报条件等开展建设申报,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坚持质量兴农、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品牌强农、科技兴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显著。重点向苏北和产粮大县、生猪养殖大县倾斜。

    (二)已经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县(市、区),不再申报。

    (三)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和农业生产安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设区市级及以上环保、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园区,不得申报。

    (四)在巡视、审计、检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园区,不得申报。

    三、建设重点

    (一)聚焦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8个千亿元级优势特色产业,壮大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建设一批种子(种苗)基地、培育一批龙头、引进一批项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示范园建设中的应用。

    (三)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节肥、节药、节水,推进示范园绿色发展。

    (四)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培育新型主体,引导返乡农民、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入园创业,促进农民增收。

    四、申报数量和程序

    (一)申报数量:2020年全省新建设10个示范园。苏北5市(盐城市、徐州市、淮安市、宿迁市、连云港市)可申报2个,其余各设区市各申报1个,超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示范园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近两年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示范园建设规划、示范园三年建设方案。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择优选拔后,于7月15日前正式向省行文推荐,连同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经公示后确定示范园建设名单。

    五、省财政支持政策

    省级财政拟通过先建后补方式对批准建设的示范园给予支持,对列入示范园建设的县(市、区)分3年安排5000万元奖补资金,在批准建设后的第二年开始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下达年度奖补资金。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再不合格,不给予奖补资金,并按规定撤销示范园建设资格。省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立足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重点支持园区的基础设施、科技装备水平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适当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利益的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安排围绕示范园建设重点,侧重于主导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六、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示范园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园区管委会,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示范园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建设指导。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示范园功能定位,突出以规模种养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集聚,突出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体制机制,突出新理念新办法新机制建设示范园。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在人才、土地、资金以及发展需要的各种要素上向示范园集聚。在投入上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向示范园适当倾斜,形成集聚效应。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钱钧,025- 86263636;计财处施瑾,025-86263713;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025-83633155。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

 

                

                                                                                        苏农业【2020】13号.pdf 





江苏瑞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整体规划、项目咨询、项目申报的现代服务型企业,两化融合服务联盟会员单位,为企业提供战略转型、管理优化、组织变革、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高附加值专业咨询服务。瑞策咨询始终坚持“服务创造价值、服务赢得尊重、服务打造品牌”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协助企业战略转型升级,帮助企业构建项目管理体系,提供项目申报关键节点解决方案,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协助客户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欢迎垂询:
电话/传真:0519-85129558  18961125658   
电子邮件:jjl@richinfochina.com 


文章分类
最新资讯
瑞策咨询入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服务资源池名单(第一批) 2019-12-20 瑞策咨询入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服务资源池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20-03-19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20-03-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2020-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20-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