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的通知
- 2019-10-09 10:14:00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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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的通知
苏建函科〔2019〕48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经费
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分为计划类和指导类两类,研究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自筹,我厅对计划类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计划类项目应按“2019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类)申报指南”(附件1)中题目进行申报。指导类项目由申报单位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慧建筑、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改造、传统建筑保护、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建筑信息化等,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2、计划类项目的负责人、承担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3、4),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其中,项目主管部门一般为项目推荐部门。
3、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即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验收结题。
4、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正在承担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在网上(http://jskj.jscin.gov.cn)填写申报书,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及推荐部门同意并盖章,与科研诚信承诺书装订后,由推荐部门统一上报至我厅;部省属单位,直接报送至我厅。地方申报的项目,推荐部门为所在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部省属单位申报的项目,推荐部门为部省属单位本身。
四、其他事项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纸质材料接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浩,电话:025-51868529。
地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7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1 2019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类)申报指南.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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