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国合计划项目的通知
- 2019-02-11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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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示范型国合基地、国际创新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27号),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每家推荐不超过2项;县(市)、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每家推荐不超过1项。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家可通过相应的建设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
2、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包括与以色列、芬兰、英国、捷克、挪威、加拿大安大略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申报另行通知。
3、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不包括以色列、芬兰、英国、捷克、挪威、加拿大安大略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4、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不限额申报。中以园项目需要提前会商。
请各辖市(区)科技局于3月1日前将预申报项目汇总,填写《辖市区2019年度省国合项目预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提交至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预申报项目须经各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确认后方能网上提交,网上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网上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23日。经省厅审核确认后打印出的申报材料请于3月27日下班前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除申报书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
附件:1. 各辖市区(单位)申报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名额分配
2. 辖市区2019年度省国合项目预申报推荐表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 白冰天 钟林钧
邮 箱:zlj@czstb.gov.cn
电 话:85681536
常州市科技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