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工作的通知

2018-12-07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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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商贸〔2018467                  签发人:韩雪琴

 

关于做好常州市

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更好地促进外贸优进优出,根据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常州市出口名牌的评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培育和发展自主出口品牌为目标,着力提升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二、组织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常州市出口名牌的评选工作。各辖市区商务局组织企业申报 ,参与初审工作。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常州市出口名牌评审小组,负责审议确认出口名牌企业名单。

三、评选标准

参照商务部出口名牌的评选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评选标准(见附件1)。评选标准确定了常州市出口名牌的资格条件和评审指标。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方可申报常州市出口名牌。申报商品类别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划分。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各辖市区商务局负责初审所辖有关企业的申请材料,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上报我局。

(二)复审。市商务局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按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打分。提出常州市出口名牌的初选名单,交常州市出口名牌评审小组审议。

(三)审议。市常州市出口名牌评审小组将根据申报企业的得分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企业类型等因素,确定常州市出口名牌的初选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初选名单中选出“领军企业”。

(四)公示。经常州市出口名牌评审小组审议、确定后,市商务局通过局网站公示常州市出口名牌及“领军企业”名单。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常州市出口名牌。

五、监督管理

常州市出口名牌有效期为三年。为保持名牌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市商务局将对常州市出口名牌加强监督管理。已获得常州市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在诚信经营方面,或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市商务局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常州市出口名牌称号。

企业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取常州出口名牌称号的,除撤销其常州市出口名牌称号并予以公告以外,五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常州市出口名牌的申请。

六、申报时间:

请各辖市、区商务局组织所辖有关企业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220日前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上报我局外贸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名牌评选标准

附件2: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名牌申请表

附件3: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名牌便捷申报申请表

  人:陈斌杰  联系电话:85682278      真:85682299


                               常州市商务局

                                2018125




常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812 5 日印发



附件1:

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

国际知名名牌评选标准

一、资格条件

申请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应具备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一)在常州市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三)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经营盈利。

(四)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800万美元,其中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以农产品出口为主的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农产品(商务部口径)出口额不低300万美元。

(五)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在国内(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均已注册商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已获境外注册国受理。

(七)拥有申报商标所有权。

(八)申报商标的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商品类别。

(九)申报商标首次注册地为国内(中国关境内)。

(十)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二、评审指标

对完全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按下列评审指标打分:

(一)研发创新能力(15分)

指标内容:

1、被境内外知识产权部门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须在申报类别商品范围内)数量。

2、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须在申报类别商品范围内)数量。

3、被评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评分标准:

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得1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得0.25分;

每获得一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高新技术产品得4分,一项省级科技进步奖或高新技术产品得2分;

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10分,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得5分;

各项得分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5分。

(二)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15分)

指标内容:

第一类: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GMP、HACCP、Oeko-Tex Standard 100、ISO/TS16949)情况。

第二类:通过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情况。

第三类:通过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或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情况。

评分标准:

每通过上述一类认证得6分,但累计不超过15分。

(三)市场销售(35分)

指标内容:

1、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额。

2、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市场份额(在同一类别商品所有申报企业中排序)。

3、企业上年度销售总产值(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总额)。

评分标准:

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达到500万美元得5分,每增加300万美元加1分,但累计不超过20分。

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市场占有率。在全市所有申报企业中按照同一类别商品出口额大小排名,排第1位的得5分,排第二位的得4.5分,依此类推,最低为0分。

企业上年度自产产品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得1分,每增加2000万元加1分,但累计不超过10分。

(四)知识产权保护(10分)

指标内容:

海外(中国关境外)商标注册(商标注册范围须涵盖申报类别商品)数量。

评分标准:

每在海外一个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的得1分,但累计不超过10分。

(五)全球化经营(10分)

指标内容:

海外(中国关境外)设立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数量。

评分标准:

每在海外设立一个机构得2分,但累计不超过10分。

(六)社会评价(15分)

指标内容:

获得省级以上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有覆盖范围的,应包括申报类别商品)的数量。

评分标准:

每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一个荣誉称号得6分;每获得“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名牌”、“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服务业名牌”、“江苏省著名商标”中一个荣誉称号得3分。

各项得分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5分。

三、申报商品类别

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划分申报出口名牌的商品类别,除去“武器、弹药及零件、附件”,共有21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  矿产品。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框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浆;回收(废旧)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测、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杂项制品。

第二十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一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四、申请材料

企业在申请时应如实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由会计、审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上年度及当年度出口额、申报类别商品出口额证明。

(六)创名牌工作规划。

(七)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境内外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九)专利证书,高科技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设立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获得省级以上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的证书(复印件)。

五、便捷申请材料

为进一步简化申报手续,凡持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或连续获得省、市评选的名牌企业,在申报原评定商品类别时,可以按“便捷申报企业申请材料”要求提供材料,如果改变或追加申报商品类别,则不能申请便捷申报。

(一)便捷申报申请表(附件三)。

(二)由会计、审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企业创品牌工作规划。

(四)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近两年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二:    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申请表

企业名称1

注册地址:

企业海关代码2

上年度净资产(万元):

上年度利税(万元):

申报商标名称3

申报商品类别:第     类

上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万美元):

上年度申报商品类别国际市场销售额(万美元):

申报商标首次注册地:

境外注册商标名称:

境内注册商标是否涵盖申报类别商品(填写是、否):

境外注册商标是否涵盖申报类别商品(填写是、否):

所有制性质: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其他(在相应选项上打勾)

企业类型:外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其他(在相应选项上打勾)

是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填写是、否):

守法经营情况4

评审指标

具体情况

得分5

研发创新能力

(15分)

专利数量

发明专利

(个)



实用新型

(个)

外观设计

(个)

高新技术产品

(在相应选项上打勾)国家级、省级


高新技术企业

(在相应选项上打勾)国家级、省级


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

(15分)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和行业认证

(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



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

(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


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

(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


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市场销售

(35分)

上年度申报商品类别出口额

(万美元)



申报商品类别出口额排序

(此项空白,复审阶段统一排序)


上年度销售收入

(万元)


知识产权

保护

(10分)

境外商标注册

(填写数量及注册地)


全球化经营

(10分)

境外设立机构

(填写数量及注册地)


社会评价

(15分)

国家级称号

(填写具体名称)



省级称号

(填写具体名称)


总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盖章)










备注:1、申请企业必须是申请商标持有人。2、如以母公司名义申报,请提供申报商品类别项下所有子公司海关代码。3、一份申请材料只能申报一个注册商标。4、近三年来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本栏由各市商务局核实后填写。

5、得分栏的各项得分请空白。


附件三:    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便捷申报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海关代码1

便捷申报资格:驰名商标、连续两批入选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名牌(在相应选项上打勾)

申报商标名称:

申报商品类别:第     类

上年度净资产(万元):

上年度利税(万元):

上年度国际市场销售额(万美元):

上年度申报商品类别国际市场销售额(万美元):

所有制性质: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其他(在相应选项上打勾)

评价指标

具体情况

打分

研发创新 能力

专利数量

发明专利

(个)


实用新型

(个)

外观设计

(个)

高新技术产品

(在相应选项上打勾)国家级、省级


高新技术企业

(在相应选项上打勾)国家级、省级


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

质量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

(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


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或行业标准



市场销售

上年度申报商品类别国际市场销售

(万美元)


上年度销售收入

(万元)


知识产权

保护

境外商标注册

(填写数量及注册地)


全球化经营

设立境外机构

(填写数量及注册地)


社会评价

国家级称号

(填写具体名称)


省级称号

(填写具体名称)


总评价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区商务局初审意见

                                                (盖章)








备注:如以母公司名义申报,请提供申报商品类别项下所有子公司海关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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