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的通知

2018-11-23 15:03:00
转贴
3483
发布时间:2018-11-21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辖市、区科技局:

    为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常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创新型领军企业

推荐企业应是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并加以产业化,市场占有率处于国内行业前三位,并有意向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育国际化高端人才团队、按照国家级标准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2.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

推荐企业应是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民营科技型企业,或者得到国家、省、市等科技计划资助的有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意向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生产过程节能环保。重点推荐有意向在科创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转板上市的企业,已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处于上市辅导、股份制改造等阶段的企业,已上市但尚未达到创新型领军企业条件的企业。

二、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由企业填报《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信息表》、《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见附件1、2)。

2.各辖市区科技局统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在征求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请将各项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于2018年12月17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 系 人: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孙爱民  倪新宇

联系电话:85681525  85681522

附件:1.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信息表

2.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信息表

3.常州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

4.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8年11月20日


文章分类
最新资讯
瑞策咨询入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服务资源池名单(第一批) 2019-12-20 瑞策咨询入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服务资源池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20-03-19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20-03-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2020-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20-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