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企信〔2018〕857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苏经信企信〔2018〕683号)精神,充分发挥各地经信部门“企业上云”工作比较优势,现开展2018年度“企业上云”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1、“企业上云”项目奖补资金。包括省“企业上云”服务平台上审批通过的2017年“企业上云”项目补助资金和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资金,以及其它“企业上云”项目补助资金。其中,2017年“企业上云”项目按照年化合同额的15%比例进行补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补助总额;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2、优秀云服务商奖励资金。各地根据本地重点云服务商协同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绩效申报奖励资金,申报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3、“企业上云”工作补助资金。各地根据组织“企业上云”工作相关宣贯、推广、培训工作情况,以及2018、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目标任务,申报工作补助资金。其中,设区市经信委申报额度不超过80万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申报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1、申报方式。各设区市经信委以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须于10月22日前,上报一式三份省“企业上云”项目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以及本地区“企业上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资金下拨。省“企业上云”项目资金将于近期下拨到各地。各地经信部门须在年底前将“企业上云”项目奖补资金、优秀云服务商奖励资金下拨至相关企业。
3、检查总结。年底前,省、市经信委联合组织专家对“企业上云”奖补项目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并对年度“企业上云”工作总结部署。
联系人:王晓荣 ?025-82288061
附件: 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项目资金申报书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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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项目资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