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
- 2018-07-12 09:51:00
- 转贴
- 3126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
苏经信综合〔2018〕561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8〕525号)明确了今年资金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和项目指南,已在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品牌企业培育、开放合作水平提升、深度融合发展等五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集中发布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请各市、县(市)经信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按时完成书面及网络申报工作,并就今年的项目申报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网络申报事宜
申报企业通过互联网注册成功后申报(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各地经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审核(网址:http://172.23.12.6/jsjxw)。申报通知另发类项目仅限线下申报。申报主体应确保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并与线下申报材料信息保持一致,如信息有误而影响后期项目评审,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责任。
二、电子签章事宜
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申请办理及使用说明详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页面相应链接。
三、附件上传事宜
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除填写对应的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相应的附件材料须根据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在系统中全部上传。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