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常州市智能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18-05-03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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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常州市智能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4-28浏览数:402 来源:装备工业处 字号:〖大 中 小〗 |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 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常发〔2015〕20号)和《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13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水平和制造业整体竞争力,现拟开展2018年市级智能车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常州市智能车间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并编写《2018年常州市智能车间申请报告》(见附件3),填报《2018年常州市智能车间申请表》(见附件4)。 2、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或电子照片。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配以说明性旁白。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所在辖市、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经信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各地经信部门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统一填报《2018年常州市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经信部门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申报的请示、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相应电子文档材料同步报送。 联系人: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戴国俊、何敏;联系电话:0519-856812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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