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 2018-03-27 14:24:00
- 转贴
- 3502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为全力打造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进一步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坚决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决定开展2018年度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常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生产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均可申报。近一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纯军工及其配套产品不在申报范围。
二、优先支持范围
1. 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 我市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4.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5. 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1. 《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 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进行简单概述,对技术路线、技术水平、技术创新性、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 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诀窍说明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5)由设区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6)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 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有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的可不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其他事项
1. 为了解申报产品的开发生产的真实情况,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各辖市区科技局须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确保材料真实、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再行推荐上报。
2. 2018年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计划组织4次申报受理及认定工作。请申报单位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上述目录可在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管理系统(http://gp.czgq.net)查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2018年度常州市4批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受理工作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6日、6月15日、8月15日和10月15日,请申报企业及时关注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
3. 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除需在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管理系统(http://gp.czgq.net)上填报外,还需报送由系统在线生成并用A4纸打印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参与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要求材料装订成册,装订不合要求,有可能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散落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企业所在地的辖市(区)科技局,辖市(区)科技局将材料按申报顺序整理好后统一报送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钟楼创新大厦三楼B312室)。企业及各辖市区科技局在高新技术产品组织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与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或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人:史德峰
电 话:0519-67896749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联系人:倪新宇
电 话:0519-85681522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