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武进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7-12-2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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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开发区:
为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着力提升我区服务业对创新驱动的贡献度,根据《武进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2017-2019年)》(武政发〔2017〕24号)要求,现开展2017年武进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及其它行业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企业,创新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或品牌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企业在武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两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持续盈利。企业组织结构健全,依法经管,照章纳税,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三、主要支持措施
对获评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由区级现代服务业
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奖励。
四、申报材料
1、武进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要资质证明;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申报材料中提及的创新项目、获奖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加盖公司公章。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
请镇(开发区)收到通知后,按照要求,积极发掘、推荐并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截止期为2018年1月20日。
(二)初审
各镇(开发区)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内容真实性进行初审,出具正式推荐意见。申报企业由所在镇(开发区)统一汇总后申报。
(三)复核
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不再补充材料。
(四)评审
区发改局组织专家对复核通过的企业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0家左右企业作为武进区2017年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
(五)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区发改局对2017年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候选企业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联系方式:区发改局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86310119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