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智能制造推进工作计划

2017-10-11 09:03:00
龚杰
原创
3731
摘要: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各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和《常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制造强市建设发展水平,经研究同意,制定《2017年智能制造推进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

为深入贯彻实施《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和《常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制造强市建设发展水平,特制订2017年智能制造推进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贯彻落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构建智能制造基础支撑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交流合作平台,分行业、分区域、分阶段有序推进智能制造,推动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区创建,推进智能车间(工厂)建设,鼓励“智能制造+互联网”融合创新,支持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示范试点,提高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推进服务型制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到2017年底,全市累计创建100个市级智能车间(工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制造装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7%左右,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覆盖率达55%,关键管控软件普及率达到53%,重点管控系统集成覆盖率达30%。全年新增省级首台(套)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生产线6个以上,市级首台(套)50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1 、创建各级各类示范区。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委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苏南地区创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尽快制定智能制造示范区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引导辖市、区开展创建工作。开展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创建,挖掘一批两化融合示范区典型标杆,总结推广示范园区经验模式。鼓励大数据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建设一批重点行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做好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创建和大数据中心分级分类评估工作。(装备工业处、综合处、产业投资处、信息化推进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信息资源与安全处)

2 、推动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研究制定智能车间(工厂)建设标准,分行业、分阶段推进自动化生产、数字化制造和智能化提升。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建立重点企业智能车间(工厂)项目库,有效提升智能车间建设水平,加快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设备、智能成套生产线等关键生产装备,鼓励并优先支持智能制造相关技改项目实施。继续开展市级智能车间(工厂)认定和授牌工作,加强经验梳理和总结,组织示范车间(工厂)评定工作。(装备工业处、产业投资处、产业政策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各相关处室)

3 、组织典型示范应用推广。在新兴产业和传统行业梳理智能制造企业典型,组织示范智能车间(工厂)现场推进专题活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工作,支持各级单位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智能制造活动,分行业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国家智能制造专项、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市级示范车间(工厂),引导行业企业对标学习和赶超。组织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智能制造推广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提升发展竞争力。(装备工业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产业投资处、信息化推进处,各相关处室)

4 、积极参与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优势企业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中德合作试点示范项目。对已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的项目,市、区经信部门定期跟踪了解实施情况,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跟踪管理要求,并及时协助做好国家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装备工业处、产业政策处、产业经济合作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各相关处室)

(二)加快智能制造基础建设

1 、提升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水平。围绕我市智能制造重点领域需求,积极推进石墨烯、智能装备、太阳能光伏、轨道交通等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支持企业围绕基础工艺、基础技术、基础部件、基础材料,积极申报省经信委组织的重大技术攻关、共性技术攻关和质量攻关等项目招标。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新增15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与质量处、装备工业处、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2 、鼓励智能制造装备自主研发。加强制造装备调研,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关键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生产设备进口替代。将智能制造装备和关键部件作为首台(套)认定优先支持的领域,聚焦设计、执行、控制、检测、自处理等关键环节,加大智能装备的研发创新,推进工业机器人与自动化生产线集成应用,推动增材制造装备在高附加值生产环节的应用。(装备工业处、科技与质量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

3 、构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研究,鼓励分行业开展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点,推进智能制造技术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标准建设。推进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研究,鼓励企业开展标准试验验证平台和系统建设。加强智能装备的模块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生产工艺标准化。(装备工业处、科技与质量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

4 、加强智能制造软件产品研发。鼓励嵌入式软件企业和整机制造企业加强合作,在轨道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矿山、电子仪器仪表、工程机械等优势领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软件,提高对终端设备的配套能力。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研发具有行业特色的工业软件,促进工业企业实现研发设计及装备制造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着力突破产品设计仿真、制造执行、企业级产品数据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技术,推动自主工业软件产业化发展。(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与安全处)

5 、推进智能制造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企企通”建设工作,加快制造业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的部署建设,鼓励通信运营商为不同行业不同需求企业量身定制光纤网、移动通信网、无线局域网、桌面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等系列解决方案。用好“企企通”服务补贴政策,鼓励运营商面向工业企业推广更多优惠政策和优质产品,全年新增200家以上应用企业。配合做好江苏宁苏量子干线工程建设。(信息资源与安全处、信息化推进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6 、推进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建设。推进两化融合贯标“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企业的贯彻实施,配合做好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组织宣传和推广交流。全面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估,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培育两化融合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培训、认定等专业化服务。(信息化推进处,各相关处室)

(三)推进智能制造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 、培育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找准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支持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方案提供商、服务供应商与制造企业开展项目合作。鼓励专业性服务机构牵头开展智能车间(工厂)建设项目诊断,引导优质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软件和系统集成企业加入智能制造产业联盟,鼓励产品、技术、人才、项目资源信息共享,支持产业协同创新。(装备工业处、产业投资处、信息化推进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2 、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建设。支持1+60+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建立平台网络运营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库、服务平台库、双创基地库建设,推进市、辖市区协同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智能制造产业联盟与国家级智能制造机构开展合作,筹建市智能制造专家库,推进智能制造技术咨询、专题培训、对接交流等系列活动开展。深入推进校企联动,加强校企技术、人才交流互动,推动开展中小企业智能制造咨询诊断。(装备工业处、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产业投资处)

3 、强化智能制造信息安全服务。建立工业企业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通报机制,有效预警工业领域信息安全风险。开展重点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宣贯《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等安全防护要求。开展100家左右重点工业企业工控系统安全巡检诊断服务工作,免费为企业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培训和实践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培育服务机构向工业信息安全领域转型。(信息资源与安全处、科技与质量处)

4 、加强智能制造专业化人才建设。制定《关于资助工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推动建立智能制造人才培训载体。围绕“中国智能制造2025”与“工业4.0”战略,举办1期工业4.0专题培训班、1期智能制造专题培训班、2期企业“创新与发展”系列报告会、3期“经信讲坛”系列活动,组织收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 发展 转型》经信大讲堂。举办2017江苏省中小企业管理研修班(常州),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走进示范智能车间”、参访“领军标杆企业”活动,加快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参加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重要活动。做好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推荐1-2家企业申报省软件与互联网“双创团队”项目;做好软件与互联网人才的引进工作,召开2场软件人才引进推介会。(教育培训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中小改革发展处、装备工业处)

(四)加强智能制造领域交流合作

1 、积极参与省级重大活动平台建设。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及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组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智能制造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与需求企业进行对接,推动优秀国产装备、国产系统、国产软件示范应用。(经济合作处、中小科技创新处、装备工业处、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产业投资处、综合处、信息化推进处、各有关处室)

2 、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常州市中德创新园、中以产业园、中英科技桥技术转移中心和牛津大学(常州)ISIS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现有平台和载体,加强与德国、以色列、英国相关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建立覆盖技术合作、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多领域的对接交流机制。继续推进和支持中德创新园、中以产业园等对外合作项目建设。(经济合作处、中小科技创新处、装备工业处、信息化推进处)

3 、深化省市智能制造特色产业合作。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市政府《共同推进智能制造装备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市政府与中国工程院等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装备工业处、产业投资处、综合处、各有关处室)

4 、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合作。推进协调市政府与国内外智能制造领域龙头企业或机构合作并制定合作计划,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到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探索培育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协同推进实施“133”工程。(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与安全处、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各相关处室)

(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 、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市智能制造推进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辖市区、委相关处室智能制造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委内处室协同、条线上下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重点任务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装备工业处、办公室、综合处、各相关处室)

2 、完善政策支持。根据《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 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17〕14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细则,提高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模式创新。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加大行业、企业、技术、产品等信息资源共享,为企业智能化项目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必要的协助。(综合处、装备工业处、产业投资处、各相关处室)

3 、加强宣传工作。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宣传智能制造政策措施、企业典型、成功案例,与新华社智库、工信部赛迪研究院等机构合作宣传常州智能制造发展情况,提升智能制造新闻信息推广能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智能制造的良好氛围。(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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