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1688企业采购平台副总经理罗晰:疫情挑战下,数字化采购平台如何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商机

2020-03-19 09:06:00
转贴
2022
摘要:什么是企业数字化采购平台服务模式?数字化采购平台关键服务能力如何助力买卖双方线上高效融通?疫情期间阿里企业采购平台中小企业专项扶持政策和措施有哪些?中小企业商家如何通过阿里1688平台寻找商机?

3月17日的在线公益培训中,阿里1688企业采购平台副总经理兼业务中台总监罗晰,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讲解,并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罗晰负责企业采购平台业务规划和方案架构。他在企业采购供应链领域有超过18年专业经验,覆盖采购战略规划、运营优化、数字化转型等专业领域,曾服务国内外十余家大型集团企业的采购战略转型项目。以下内容为本期直播中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及课程ppt。

本系列在线公益培训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体验中心)联合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关村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赛昇工业技术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金融机构等共同举办,以“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助力数字化转型”为主题,带您破解当前行业热点难点痛点,助力数字化转型。直播正在进行中,欢迎每天下午2:30-3:30,进入直播室了解精彩内容。


 

精彩问答

 

中小企业商家希望从阿里平台融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中小企业商家在阿里平台融资的门槛不高。只要是工商注册的正常经营的企业,注册1688账号,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完成企采商的身份认证,那就具备了在阿里平台融资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与平台买家发生了交易,并有了订单、结算单等交易数据沉淀,企业就可以凭交易单据发起融资保理服务。如果是跟大型企业的交易,还可以享受到更高的额度和更低的成本。线上发起融资保理服务提交的资料比线下简单便捷。简单说,只要在平台有真实交易的正常运营的企业就具备融资的条件。

 

平台如何帮助中小企业商家判断企业买家信誉?

平台把买卖双方的真实能力、企业信誉、交易历史透传给对方。对于商家来说,可以通过平台查看企业买家的信誉画像,用于筛选买家。

 

阿里的供应商参与大企业采购,需要给平台缴纳哪些费用?

供应商可以免费入驻企采商,参与打标大企业报价的时候需要交纳保价费,平均10元/条。目前平台不对交易订单收取额外的服务费。

 

 

1688平台在数据服务上是否能对上游供应商的库存、营销产生影响?

阿里通过采购平台积累了采销两端的数据,通过线上的上下游关系来更好的帮助下游买家沉淀更精准的需求数据,帮助上游供应商抓取精准的销售数据。对于典型的行业阿里已经开始着手在做一定的积累,尤其是在流程制造行业,比如化工行业,上下游关系非常明确,随着入驻企业越来越多,可以逐步沉淀出上下游数据匹配的能力。

 

 

平台如何对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做判断?

平台合作的上游企业一般以大企业为主,企业买家会员需要支付给平台相应的采购数字化工具和市场服务费用,并且把内部ERP系统跟平台打通,采购企业跟平台合作是有成本的,因此这些企业一般有明确的线上数字化采购的诉求才来跟平台合作。并且这些企业采购流程很规范,不会随意发布采购需求,跟平台合作的大企业采购需求一般是可以保证真实性的。另外,平台有一整套奖惩机制针对买家的行为进行约束,如果买家发虚假询价或者延迟付款等违规行为,平台会对企业进行降权、限权、甚至清退。因此,我们基本可以保障平台上采购需求的真实性。




江苏瑞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整体规划、项目咨询、项目申报的现代服务型企业,两化融合服务联盟会员单位,为企业提供战略转型、管理优化、组织变革、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高附加值专业咨询服务。瑞策咨询始终坚持“服务创造价值、服务赢得尊重、服务打造品牌”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协助企业战略转型升级,帮助企业          构建项目管理体系,提供项目申报关键节点解决方案,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协助客户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欢迎垂询:

电话/传真:0519-85129558  18961125658   
电子邮件:jjl@richinfochina.com 

文章分类
最新资讯
瑞策咨询入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服务资源池名单(第一批) 2019-12-20 瑞策咨询入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服务资源池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20-03-19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20-03-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2020-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20-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